法律问答

离婚后有套房,协议出售房产证,然后给男方25万,现在男方还要求居住权,合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1 08:1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无法过户,只是暂时无法登记,其所有权你们双方约定好,应当认为是有效约定
  • 离婚后设有居住约定的拥有居住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配偶对另一方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另一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占有、使用该房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离婚协议居住权一般只有两年,这是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法院进行判决的实现。但如果另一方同意居住的,那么无论居住多久都没有关系,因为当事人对自己的房屋拥有处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