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知道办理准生证需要哪些材料吗?

2023-07-11 08: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生育服务登记表(夫妻一方户籍地跨省的需村、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免冠近照合影两张(结婚证照片即可);
    4.免费孕前优生检测证明。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 根据法律规定,办准生证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者居委会证明、男女双方免冠照片、不同地方要求的其他必要性材料等。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办理准生证需要男女双方本人的户籍登记簿及身份证、合法有效结婚证、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包括初婚、初育等方面)以及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办理准生证需要的其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