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三方协议后,还需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1 08:4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方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的,表明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三方协议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学校签订的,此时尚未建立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在签订三方协议时会有这些内容的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酬待遇、试用期、违约金等内容。不过在实际的签三方过程中,工种和工作地点可能写得模糊或者干脆不写。关键看相关证明和单位谈的情况了。就算写了,到公司以后也有可能调整的。记住,用人单位没有签字盖章前不要在三方协议其它约定内容上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第三方合同又称之为三方协议,也就是常见的就业协议,而这种合同的签订一般是在毕业之前。因为毕业之前没有毕业证,所以只能根据劳务合同来进行第三方协议的签订,三方协议就是正式劳动合同前的保障协议,比如5月份签协议是完全来得及的,不过可能报到证发的时间会有影响,三方协议就是正式劳动合同前的保障协议,而一般的单位是在试用期满之后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但也有一些单位会在你报道之后就和你签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