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合同的全款已经付款,对方一直没有发货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1 09:1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发货不给属于民事纠纷,不需要报案,而应该去法院起诉,可以收集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包括实物、聊天记录、发票、交易记录等,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要求对方发货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签订了合同已给对方打款,对方不发货的处理办法有以下两点:
    1、双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发货,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
    2、如果双方确实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对于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发出催款函,要求对方在限定时间内付款,并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仍然不付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