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私立学校开学两个学期的学费合理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1 09:3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
    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
    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无论是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每年不合理地涨学费是可以到教育局举报的。私立学校也是归教育局管的,如果是私自涨学费的话,教育局也是可以管的。
    国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如果学费定价机制不改革,势必影响社会资本积极性。
    南京市物价部门表示,民办校学费要经审核,是国家规定。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条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七条 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十九条 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第五十条 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 没开学学校就要交学费是不合理的。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
    法律依据: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乱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规定,学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现在正值疫情期,学生根本不能回学校上课,可学校却让交钱,为什么呢?老穆认为,私立学校这样做,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1】稳定老学员,保证新学期的生源数。
    【2】也可以测出哪些学生愿意来,哪些学生不愿意或犹豫去该学校上学。学校提前知道后,好做好对策,提高家长和学生的满意度。【3】私立学校开销大,虽然没开学,但是老师的工资还是要发的。
    如果不收钱,如何发老师工资呢?【4】私立学校要想发展,资金链不可断,学校此时收费,就是为了很好的发展与生存!至于学校一分钱也不少,则有点说不过去了。疫情期间,家长的收入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学校一分钱也不少,确实不够人性化。
    当然,如果站在学校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延期开学期间,私立学校的教学工作并未停止,已转到网上,老师的工作量一点也没少,甚至还增加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照常收费,也合理。
    老穆相信该校平时和暑期也会抽出时间让孩子补课的,将落下的课程补上来。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