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个月上班十二天,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3-07-11 09:4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公司应当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交社保。用工之日,就是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公司应当及时为员工申报社保并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公司不申报社保登记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公司应当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交社保。用工之日,就是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公司应当及时为员工申报社保并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公司不申报社保登记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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