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1 10:0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连带责任追偿权的认定:
    1、须履行了义务;
    2、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履行了义务。
    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履行了义务。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