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在一起一年了??还没结婚??也没登记 不过有一个刚三个月的小孩。现在想离开男的 请问小孩怎么办?女方能不能擅自带着孩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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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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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不违法。既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受法律干预。现行法律已经没有了“事实婚姻”一说。你这种情况叫“婚前同居”而已。举行结婚仪式不是法律认定婚姻关系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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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