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单方负债夫妇是否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婚姻债务
2023-07-11 10:3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单方负债的,夫妻不一定应该共同承担债务。如果婚内夫妻一方是为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背负了债务,那么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需要一起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婚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夫妻生产经营需要而背负了债务,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债务人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其配偶不需要一起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夫妻需要共同承担债务。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夫妻双方在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或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共同债务时,共同债务可以由双方约定偿还,约定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当共同承担。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且对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或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等情形下,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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