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闯红灯撞到机动车上,故此非机动车车主脚部骨折。交警划责任时非机动车说需要转院,钱不太够,交警让机动车先行垫付叁仟元整!划分的责任是非机动车主,机动车次!说报销后再让从报销的钱里边扣出来三千元!但是现在电动车车主又说不报销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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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等警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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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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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