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谁来赔偿未成年人造成的人身伤害?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1 11:1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者一般是未成年人自己或是其监护人,具体情形是:
    1、监护人已履行监护责任,即使监护人没有过错,未成年人仍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仍应赔偿。
    2、未成年人以其自身财产足以赔偿的,自己承担,否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补足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的,一般由监护人进行赔偿。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1.未成年人的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行为人要求赔偿。
    2.如果协商不成,对方拒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