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工作了十几个月,然后我主动提出辞职后几天才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提出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1 12: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赔偿根据劳动法38规定,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辞职的赔偿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的,劳动者辞职时可要求赔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如何补偿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