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农村房屋时,不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对
宅基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变更宅基地使用权人需由新户主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进行地籍测量、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后更换农村房屋土地证书。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