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规定农村开荒地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
2023-07-11 13:0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补偿规定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的荒山荒地进行征收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和青苗补偿归开垦者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农村开荒地依据土地被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在村集体支持下开垦的荒地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可以一并得到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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