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做伤残鉴定,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1 13: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不做伤残鉴定可以理赔,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法律分析:不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可以理赔其他部分的费用,但不会理赔伤残赔偿金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一、保险公司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么
    1、保险公司是否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视情况而定:
    (1)保险公司一般只认可自己保险公司帮忙委托做的鉴定,这种情况下,伤者做的伤残鉴定级别很有可能级别很轻;
    (2)伤者可以个人直接委托做伤残鉴定,也可以让交警委托做伤残鉴定,也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让法院委托做伤残鉴定。对于个人委托做的伤残鉴定,如果不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不认可。一般交警部门委托的伤残鉴定比较权威,但是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不认可。
    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伤残鉴定具体流程为: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