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取失业金期间,工地和单位做了2天临时工,买了工伤保险,退出工伤保险后,还能申请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7-11 13: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能否领取失业金关键是看其是否符合申请新业绩的条件。
    一、申领失业金的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中,最主要一条就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即用工单位辞退、开除可以领取失业金,职工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
    所以你说的情况两次均不能领取。
    若这2次均为被单位辞退,则均可以。
  • 因工伤造成失业,属于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者向失业保险基金申请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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