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可以口头通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
2023-07-11 13:3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 行政复议申请,应由行政复议机关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 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作出决定以及送达。关于受理的规定有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