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工商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
2023-07-11 13: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商行政处罚案的有效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一百二十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三十日。
    仍需延长的应当经过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的办结时间一般为九十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需要延长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的办结时间一般为九十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需要延长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