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的外孙有义务赡养外婆吗?

赡养
2023-07-11 14: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外公外婆。但是有前提条件:外孙女在当事人的父母无力赡养外公外婆,而本人有能力赡养的前提下,应该赡养外公外婆,否则一般应由父母来承担该义务。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对子女虽未全部死亡但生存的子女确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也应予以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有前提条件:外孙在当事人的父母无力赡养外公外外婆,而本人有能力赡养的前提下,应该赡养外公外婆,否则一般应由父母来承担该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法律分析: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有前提条件:外孙女在当事人的父母无力赡养外公外婆,而本人有能力赡养的前提下,应该赡养外公外婆,否则一般应由父母来承担该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