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未保价值1500的化妆品破损,快递员要求投诉

消费者维权
2023-07-11 14: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分以下两种进行投诉:一,直接投诉送货的快递公司,索赔物品损失;二,直接与卖家联系,与卖家一起投诉,找回损失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 一、商品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
    1、商品损坏赔偿标准如下:
    (1)损坏商品赔偿规定为经营者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行政处罚的,例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的,应依法承担。
    2、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从事快递业务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的,应当建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与寄件人的合同中应当对代收货款服务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提供代收货款服务,涉及金融管理规定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货物发快递损坏了,没有保价的,如果是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快递公司如果可以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快递公司无需对快递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