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着老板当学徒,答应一个月给3000块钱。我工作了两三年,但是没有给我拖欠四五个月的工资。现在我离开了公司。老板说因为我是学徒,我只给了我一点工作。总共比我差12100元,他一点也没说

讨薪
2023-07-11 15: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职工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如果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会拖欠工资,也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有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欠条中的工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首先,委婉的直接问老板,编一个不可拒绝的理由,比如:现在有债务压力,需要用钱,能不能把发工资,如果答应还钱后,可以等等看结果,约定个很短的时间,比如三天内急需类似;其次,如果对方爽约或者以没钱为由拒绝,当事人可以准备收集证据。态度稍微强势一点,但不要撕破脸面先。坚持要求还钱。最后如果对方依旧不给,那么暗地里把证据全部收集好,看咨询下律师劳动仲裁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现在劳动仲裁胜算还是很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欠员工工资员工拿了当事人东西,应该请员工还给当事人。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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