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网点寄的快递中途丢了,价值1000元左右。已经四个月没处理了,投诉也投了。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7-11 15:4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快递遗失的处理办法是:
    1,联系卖家,若嫌麻烦去处理快递问题,可以让卖家重新补发或退款。
    2,去快递官网找投诉电话,但一般没人接听,最好打当地的快递电话,这个一般处理三天左右。
    3,如果确实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拨打12315投诉热线,一般7天就会有回复,处理的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左右。
    4,去国家邮政申诉网站投诉,但它会先让你联系当地的工作人员,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再次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 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法律分析:
    1、主动联系快递公司,询问出现异常信息。
    2、联系发货方,询问发货细节。
    如果邮件丢失,无法追回,发错地址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赔偿的价格一般按运费的5倍给予(各快递公司会有差别),可具体协商解决。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 根据金额大小不同,可以找不同的部门协商解决。   1:金额在5~600以内的,可以直接与派件点部协商解决,只要有合理的价值凭证,快递派件点部会很爽快的解决的,因为丢失快递不单会赔偿,被总公司知道后还会有一笔不小于500的额外处罚,所以会与收件人私了。
      2:金额2000以内,但派件点部不愿意协商解决赔付的,可以真搞投诉快递公司的官方投诉电话,官方投诉无效可以直接投诉当地邮政,或者到邮政官网投诉。解决虽然有点麻烦,但也会解决的。
      3:金额超过2000,并且协商无效的话,试着报警吧,够立案标准了,但具体效果,不是特别有效,一般警察不会立案。还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效果未知,时间比较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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