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解除劳动合同的方面,。。收据。,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1 15: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劳动者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劳动者离职需要按法律依据:《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在财务部结清金额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劳动者的工资中涉及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劳动者的工资,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将要离职的劳动者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至此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不能附带任何的条件;
    2、终止合同需要事实依据充分,法律依据适用准确;
    3、终止形式为书面形式;
    4、如果是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明确向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医疗补助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