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撞倒,头部摔倒,我的孩子在学校被其他学生撞倒有轻微的脑震荡,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在医院开始时,父母承认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但在学校个别老师的挑衅下,现在对方不承担责任,学校不想赔偿,你说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1 18: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一、小孩在校被同学撞伤了怎样处理
    1、小孩在校被同学撞伤了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是因为校方原因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可以要求两者同时赔付;
    (2)如果不是因为校方原因造成的伤害,只能申请意外险赔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意外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手续
    意外保险理赔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最近一期保费收据;
    2、索赔申请书、索赔委托书;
    3、银行结算账户复印件及转账协议书;
    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5、诊断证明书;
    6、意外事故证明。
  • 法律分析:小孩在学校不小心撞伤别人需要进行赔偿。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同学人身损害的,由同学及其父母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