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哪些规定?

2023-07-11 20: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的规定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