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了要求公司调整岗位,合理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7-11 21: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怀孕公司强迫调岗,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是用人单位因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而调岗的,也不能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怀孕可以调岗。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调岗,但是要采用书面形式来确定该变动。用人单位出于保护女职工的目的,可以将职工调往与其身体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为怀孕女职工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包括:
    1、必须调整。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
    2、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一般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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