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了,想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都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2023-07-11 21: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是夫妻二人带上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迁入,申请成功后,双方凭准许迁入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需要的证件是个人申请;户籍证明;男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接收证;结婚证;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1、首先先要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好“户籍证明”。  
    2、再接着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待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等到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结婚后,男方户口可以迁入女方。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1.持结婚证和男方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证明,女方村(居)委会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可以进行迁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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