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打架不构成伤害,对方要求赔偿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是合理的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1 23: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打架的赔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具体数额可由当事人协商或由法院裁决决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打架不赔钱,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会坐牢。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受害人有权要求对方予以赔偿,法院在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将其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 法律分析:打架斗殴致使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时,那么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分别要赔偿金额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这五个等级的抚慰金。
    遭受了一般性精神损害的,那么分别要赔偿数额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这四个等级的抚慰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
    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