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驾照的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2 05:5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无照驾驶发生事故是否负全责
    1、无照驾驶发生事故不一定就得负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 无驾照出交通事故先由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确定,双方当事人按照确定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无证驾驶也不一定就需要对交通事故承担全部的责任,交警部门还是会根据各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确定事故责任的,比如自己虽然无证驾驶,但对方涉嫌醉驾或毒驾的,那么对方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一、无证驾驶的构成要件: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二、开车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
    1、未取得驾驶证就驾驶车辆的,扣留车辆,罚款1500元,还可以并处15天以下拘留。
    2、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扣留车辆,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如果是驾驶证被暂扣的期间开车,除了罚款1500元,扣留车辆,并处拘留15天以下之外,还要扣6分。
    3、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驾照的后果: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2000元,收缴证件,拘留15天以下,并且扣留车辆。如果引发伤亡事故,还将相应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