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曾经在2015年有一笔小额贷款,但是2016年和他们公司的催收人员协商还款是一次性的,但是他们还是说我欠钱,就是我还的钱被他们分期还了,一直被短信骚扰。我该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12 06:2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您好,可以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尽可能地与对方协商还款,由于催收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你还钱,所以只要你有一个积极、良好的态度,对方是不会将你怎样的,最好不要与对方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如果大家真的遭遇上门催收,也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平台客服进行协商,说不定对方就会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