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女朋友现在共同出资买了房,准备一起还贷款,但是还没还贷,但是还没打结婚证,在西安买房由于户口限制,我没有购房资格,登记的房产证名字只有我女朋友的名字,那我这种情况,如果结婚了,这个房子属于双人共同婚后财产还是属于婚前财产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2 06:2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结婚登记之前购房共同还贷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或者是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该房产婚后归一方所有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共同买房的,如果不是夫妻买的,那么只需要在房屋登记机关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种一般是按照出资额进行共有。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的,可以拿着结婚证加名字,这种一般属于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共同买房可按如下方式办理房屋共有登记:若房屋不是夫妻买的,那么只需要在房屋登记机关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种一般是按照出资额进行共有。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的,可以拿着结婚证加名字,这种一般属于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