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期间我住院了,工资怎么算?

讨薪
2023-07-12 07:2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住院期间工资分以下情形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是工伤的话,则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平时发多少住院期间就发多少。如果是因病住院,则需要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住院6个月以内的,工龄不满2年的员工是发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8年以上的,则发本人工资的100%。
    第二个阶段是住院时间超过6个月的,则工龄不满1年度的发40%,工龄超过3年的发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如果是工伤的话,则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平时发多少住院期间就发多少。如果是因病住院,则需要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住院6个月以内的,工龄不满2年的员工是发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8年以上的,则发本人工资的100%。
    第二个阶段是住院时间超过6个月的,则工龄不满1年度的发40%,工龄超过3年的发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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