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在其他地方丢失了,没有户口簿,没有居住证可以办理吗?

2023-07-12 07: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了需要在异地补办的,可以持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有的地方可能会需要居住证。有的地方可能只需要提供可以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即可,比如驾驶证。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是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核验资料才可以办理的,若公民家里不给户口本办理的,可以让家人陪同带上户口本原件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的。
      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没有身份证,有户口本不可以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是要求公民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等资料进行办理的,若公民身份证丢失,应该及时带上户口簿到户籍部门申请补办身份证并办理临时身份证用于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是可以证明公民身份的。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