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于残疾家庭,国家有哪些优惠政策?

子女抚养
2023-07-12 07: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法律依据:《城镇低保政策》第八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应当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个月核定的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月均收入(扣除直接生产经营成本)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既有城市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城市居民月收入以提出申请前1个月的收入确定,农村居民月收入以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月均收入确定,家庭月人均收入按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月收入总数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
  • 关于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包括:
    1、残疾人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政府和社会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等。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包括:
    1、残疾人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政府和社会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第三十二条
    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 残疾人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享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便利和优惠;
    3、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4、享受当地政府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
    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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