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把房子转让给了我的朋友。她的户口不在这个城市,她不打算搬家。她还同意我和孩子的户口不需要搬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户口不能搬出去吗?

2023-07-12 08:41: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户主可以要求户内人口将户口迁走,但以协商为主,无法强制迁出。户主往往也是该房的产权人,若对方没有产权,作为产权人有权要求该房内没有产权的人员将户口迁走。户口问题法院不单独受理。
    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对于户口迁出问题,户主是没有办法强行让户口本上的人迁出的,而且迁出户口还必须得有具体地点进行户口接收、落户。
    户口迁出办理材料有哪些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准迁证需到入户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