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2 08:5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分割,不能就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的分割:婚后加名字代表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原则上均等划分,但也应当遵循协议优先、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的,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都要求要房子,经双方同意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由价高者得;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法院通过拍卖房屋后分割房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