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离婚但没有结婚证的孩子户口在女方那边,我要把户口迁到我这边需要什么

2023-07-12 09:0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两种情况。
    1.协议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等。
    2.诉讼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应有: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孩子户口落到女方需要女方身份证、户口本、亲子鉴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依规定首先需要到迁出地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办理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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