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可以算作共有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2 10:5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房产不一定属于共有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出资购买,但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如夫妻间没有上述约定,那么一方在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房屋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但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为共同财产。如果是仅以一方的名义,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的,如果用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且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的,则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房子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