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所需材料是:
1、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