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咨询一下。几年前,一个朋友带我加入公司做生意,让我出钱做生意。我拿了他的钱,给我写了一张借条,但最后还是欠了钱。我想问的是我能不能把钱拿回来。

债务追讨
2023-07-12 12: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成功收回企业欠款:
    1、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委托催收公司催收。
    4、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5、与欠款人协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成功收回企业欠款:
    1、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委托催收公司催收。
    4、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5、与欠款人协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成功收回企业欠款:
    1、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委托催收公司催收。
    4、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5、与欠款人协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