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把房子租给了租客。他们没有支付取暖费,因为我们不打算在租期到来时继续租房。但是,当我们收到房子时,我们发现租客没有支付取暖费,并要求他们支付。我想问一下,取暖费是租客承担的吗?

房屋租赁
2023-07-12 13: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子取暖费谁来承担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是谁使用谁缴纳,即租客承担;
    2、租房期间和房东的约定,在约定中有说明是属于房东缴纳的租客可不负责,没有进行约定的,是由租客在租住期间负责日常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租借居住期间,房东可不支付这笔费用。
    房东与租客签订租房合同时,合同上会对取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标注,能够有效避免今后的纠纷,合同上有写取暖费用由租客或房东支付的,房东或者租客不想支付取暖费是不可行的,合同上写着由谁支付就应该按约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 取暖费由房东交,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房东不能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供暖费,如供暖设施受损,房东应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分清责任后再行主张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取暖费由房东交,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房东不能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供暖费,如供暖设施受损,房东应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分清责任后再行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