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车子可以注销。
没有车子可以注销的唯一情形是该车辆属于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所规定的“灭失”情形,并在注销时必须提交: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关于机动车注销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