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障,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社会保险
2023-07-12 14:2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保单位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社保是我国的强制保险,用人单位是必须给员工缴纳的,即使员工签订了放弃参加社保的协议,用人单位也需要给员工购买社保,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强制性,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即使个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责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欠缴的,会被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会被加收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劳动者本人自愿放弃购买社保不可以,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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