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育保险断交一年,现在生孩子还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7-12 14:3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孩子一年之内还能报销。一年之后就不可以报销了。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应当在分娩后一年内,报销相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
    生育险断交后,如果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报销。由原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内的改为中断缴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规定补缴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补缴后可连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6个月的,恢复缴费时应补缴以往全部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欠费期间生育的,其生育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负担,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生育险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
    生育险和生育津贴不是一回事,但是生育险提供的保障内容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产假、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男职工假期津贴等。
    职工享受生育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员缴纳满一定时间的社保、怀孕女职员已经办理参保备案且在当地生育等。
    此外,若是女性无生育险,但丈夫有生育险,那么女性生育后,丈夫是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的。

  •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条例》
    《生育保险条例》
    一、生孩子报销条件规定
    1、女职工生孩子报销条件
    ①用人单位为女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②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③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持续缴纳生育保险;
    ④女职工生育期间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1、男职工生孩子报销规定
    ①用人单位足额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②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③男职工配偶生育期间持续缴纳生育保险;
    ④男职工配偶为农村户口;
    ⑤男职工配偶未缴纳生育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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