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被别人租了。我能把它拿回来吗?

房屋租赁
2023-07-12 15: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收回房子,不存在善意取得,因为查验出租方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是租房人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因为他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你来承担。如果租房人不是善意取得,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请求他们的帮助。
  • 法律分析:承租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享有请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例如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进入承租的房屋,拿走出租人物品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有关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下列情况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房租累计满6个月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711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