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程序中,上诉人撤回诉讼后不能再起诉。如果第二审法院按照上诉人撤诉或者自动撤诉处理的,一般在第二审程序结束之后,就不能再上诉了。此时,一审的判决就会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一些案件,没有新的事实、
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
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