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者自愿从银行借钱给他人,后来无法收回,借款者是否说是诈骗成立?

诈骗
2023-07-12 17: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一般是不会成立诈骗罪的,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成立借贷型的诈骗罪,比如在已经陷入完全没有清偿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借款用途,或者答应给予高额回报,才可能成立,因为非法占有的目的需要推定来认定,采纳谢谢
  • 是否构成诈骗要看具体情况。要是借款人一开始借钱的时候就有不归还的意图,则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不是看有没有借条,主要看有没有实际付款和收款行为。
    如果确实给付了款项(汇款单、借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不承认也不行。拒不归还,可上法院告。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在借款时采用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在借到钱后,行为人在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就可以算诈骗,否则不算诈骗。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不是看有没有借条,主要看有没有实际付款和收款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