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段时间交了个男朋友,总共交往了3个月,他叫我还他的钱,往我身上花的钱,我没有记录,他有记录说我花他一千五叫我还他的,我还他了8百了,我没有记录他天天逼着我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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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要求还钱,是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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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