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投靠父母入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3-07-12 18: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入户口需要的证件包括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夫妻投靠入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是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入户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父母投靠子女的由申请人携带被投靠人在中山户口所在地的住房产权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到有关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审批;通知当事人领取审批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