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签了离婚协议书给你女方,房子的名字是男方。现在男方不回来过户怎么解决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2 19: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诉讼离婚,对方不肯房产过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协议离婚,对方不肯房产过户的,当事人可以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没过户应当及时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分割后没过户,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所有权人没有转移,女方不能依法获得该房产的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